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区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七期)。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区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七期)
一、邗江区贵和中餐馆的纯香大豆油
(一)2021年9月25日抽检的纯香大豆油,经抽样检验,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我局调查,认为经营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决定书编号:扬邗市监处字[2022]33号。
(三)该经营户对不合格产品原因开展了整改,承诺做好进货查验工作,留存票据。我局复查合格。
二、扬州市吉麦隆精品超市有限公司的葱油饼
(一)2021年9月23日抽检的葱油饼,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我局调查,认为经营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处罚决定书编号:扬邗市监案字〔2022〕38号。
(三)该经营户对不合格产品原因开展了整改,承诺下架处理。我局复查合格。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