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台州市路桥区陆陆捌海鲜楼用于餐饮制作的牛蛙:经检验,《检验报告》编号No.20F1106817;食品名称:牛蛙;购进日期:2021年11月12日;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12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同批次牛蛙已销售完毕,无库存,无法实施召回,且期间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2.食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批次牛蛙系在2021年11月12日上午,从温岭市泽国镇老菜市场内的一家“黄鳝摊”1号摊位林玉玲处购买了该批次活体牛10斤,当日已销售完无库存,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能够提供检验不合格批次牛蛙进货票据,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照片打印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说明进货来源,且该不合格牛蛙为活体,当事人难以分辨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现原因不明,现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处严格把控产品的进口关,并要求做到及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出库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将不合格情况通报上游经销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