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期),涉及我市2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范市集贸市场戎建明
(一)慈溪市范市农贸市场戎建明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0日向慈溪市范市农贸市场戎建明摊位送达了编号为GC2133000000273270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6公斤,已销售6公斤,现场无库存,已张贴召回公告,暂未收到顾客相关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咸祥菜场俞祖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菜场俞祖辉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4日向宁波市鄞州区咸祥菜场俞祖辉摊位送达了编号为GC2133000000273277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