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山东海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抽样单编号为DC21371000410758085。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山东海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
(一)前期处置情况。2021年11月30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山东海涵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并要求其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三)经查,山东海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整改情况。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山东海涵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