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2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3期),涉及滨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
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3期),滨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滨海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25公斤,货值370元,已销售完。未完全召回原因:已经销售,未召回到。经查,当事人采购该批次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造成危害。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