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1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江津区赵子祥餐馆于2021年8月24日自制的白馒头。
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白馒头,抽样单编号:DC2150011668493120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自制日期:2021年8月24日。
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1年9月22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自制日期为2021年8月24日的同批次白馒头(自制)共销售1kg,全部销售完毕。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24日自制的白馒头共计1kg,被抽样1kg。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白馒头(自制)。
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销售记录。后续将加强对该餐馆的日常监管力度。
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