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5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抽检不合格核桃芝麻糊后处置情况。
关于抽检不合格核桃芝麻糊后处置情况的公示(天宁区)
我局在接获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核桃芝麻糊,报告编号№: 2021SAZX02735,抽样单编号№: DC21320300281436728,规格型号:640 克(18 小袋)/袋,生产单位生产日期2021年8月8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徐州彭城铺子贸易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单位:常州集味九香食品有限公司,抽样日期:2021-09-12,不合格项目:霉菌。
二、行政处罚情况
常州集味九香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核桃芝麻糊40.96公斤,已销售40.96公斤,货值715.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决定对该当事人处以没收93.12元,罚款10000元,罚没共计10093.12元上缴国库。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