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青海省海西州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2021-12-16 17:06: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青海省海西州市场监管部门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首要任务,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宽严相济、放管并重,积极做好准入的“减法”,服务的“乘法”和监管的“加法”,有效释放了改革红利,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主体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做好准入“减法”,市场准入更便捷。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改革要求,2014年3月以来,海西州先后深入推进注册资本、企业住所、企业名称、“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简易注销、“多证合一”等10余项改革措施,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准入条件不断放宽,促进了创业创新,为海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目前,海西州累计登记各类市场主体52745户,是改革前实有市场主体的2.74倍。自改革以来,大量个体私营企业快速发展,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风向标。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服务业、“互联网+”等快速发展,新设立企业中服务业占80%以上,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突出亮点。

做好服务“乘法”,市场登记更高效。海西州坚持“让群众少跑腿”,着力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不断降低群众办事成本,2021年,全州新设立登记、办理时间、办理环节连续名列全省前茅。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提效率。2018年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首办责任制等制度,2019年实行“一窗口受理、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等优化措施,2020年压缩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广告发布登记等办理时限,平均压缩办理时限50%以上。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申请资料由原来的10项精简为5项,精简材料50%,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申请资料由原来的9项精简为1项,精简材料89%。2021年继续压缩药品审批要件和环节,较去年相比减少、精简、优化审批材料达75%以上,精简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项目,将8大项176小项精简为4大项30小项,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压缩开办时间提效率。多次优化企业开办时间,2020 年将原来的企业设立登记由窗口收件、登记人员审查、审核人员核准、发放营业执照4个环节5天内完成改为直接受理、审核人当日审查、发放执照3个环节1.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开办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为现在的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完成。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三是推行“一网通办”提效率。2014年3月,海西州开通了商事制度登记窗口,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均可登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一网通办平台完成。2017年开始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目前,已实现了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群众办理注册登记实现了“零见面”,省市场监管局监测全程电子化办照率98%。 

做好监管“加法”,营商环境更健康。采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营造诚信的营商环境。一是抓信用公示,增强诚信意识。在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海西州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为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提供有力支撑。将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公示制,从2013-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87.6%和85.1%,增长到2020年度年报公示率92.04%,实现了从年检到年报的转变,企业年报公示自觉性、积极性有了明显的提高。海西州连续6年对未年报的企业进行了有效清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639户、办理吊销534户、注销10715户。随着深入推行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市场主体存活质量增加,企业诚实守信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抓联合惩戒,规范经营行为。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黑名单”管理,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资格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此外,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协助司法机关冻结股权215件,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66人,在信用青海(海西)平台双公示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1712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6年以来累计抽查32批次,随机摇号产生抽查企业2634户,抽查比例达21.9%,累计将425户有问题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营造了诚信的经营环境。(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西潞安化工集团潞宁煤业强化煤质管 ...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推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流 ...

  • ​雷克萨斯UX260h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