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5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0期)。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60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0期),涉及我市2家企业2个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五仁味苏式月饼及椒盐味苏式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盐都区新区生生超市销售的标称盐城市正林食品有限公司旺盛分公司委托阜宁县阜名食品厂生产的五仁味苏式月饼及椒盐味苏式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盐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五仁味苏式月饼5公斤,货值90元;椒盐味苏式月饼5公斤,货值90元。都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该经营单位无库存,无消费者退货,也未收到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25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