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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春宜商贸有限公司东丹分店销售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发现,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春宜商贸有限公司东丹分店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名称为“绿豆糕”,抽样单编号分别为GC21230000004630767(标称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14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
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春宜商贸有限公司东丹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免予处罚。
经调查核实,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春宜商贸有限公司东丹分店销售的“绿豆糕”不合格原因为:其他环节的问题。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春宜商贸有限公司东丹分店就此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严把进货关,每次进货都严格查验商品质量和日期,坚决不让质量不好的商品进入我单位;加强业务学习,学习有关食品的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单位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把销售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