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 DC21331000005133458;产品名称:杨枝甘露(黄桃味);生产日期:2021年7月16日;不合格项目:固形物含量项目不符合;被抽样单位:浙江小顽童食品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10日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厂在2021年8月12日生产饮用纯净水共生产130桶,全部售出。截至抽样报告送达当日,产品已被消费者全部使用完毕,未能成功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生产上述不合格饮用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生产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没款52000元的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系台风天导致水源地水质变质导致,已全面清洗生产线并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