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年糕条)风险控制情况

2021-12-03 18:10: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2号)。

image.png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2号)

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F20212725),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椒江如刚面类经营销售的该批次年糕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1月0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F20212725),根据该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销的批次年糕条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323,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5009.121-2016(第二法)。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11月0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年糕条已全部对外销售,现场未发现剩余的同批次产品。因该产品销售给了多家零售商,零售商们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对存在隐患的年糕条进行下架,联系厂家查明原因, 进一步加强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做好食品溯源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安全用药 ...

  • 河北省黄骅市引导当地电子信息、新材 ...

  • 河北省质检院开展以“学宪法、悟党史 ...

  • 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各花卉基地的蝴蝶 ...

  • 淮北市烈山经济开发区一家手机马达生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