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涉及海林市悦来颐和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据通告,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通知书》(黑市监国检字[2021]03107047号)要求,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单位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海林市悦来颐和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名称为“猴头菇超微破壁粉”,抽样单编号分别为GC21230000250731472(标称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4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按照相关规定,没收非法所得800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20 盒(货值1600元),罚款30000元。
经调查核实,海林市悦来颐和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猴头菇超微破壁粉”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中微波灭菌器出现问题,达不到灭菌温度,导致产品不合格。海林市悦来颐和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就此问题作出以下整改:已拆卸坏的微波发生器,从厂家更换设备,灭菌温度合格后重新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