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馨利维(天津)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馨利维(天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1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烟台浩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生产者名称:馨利维(天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5-25、规格型号:90克/袋)进行抽检。2021年8月5日,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了《检验报告》(020-HRL09SP210385),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标准指标为≤0.25,实测值0.32,单项判定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该批次“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共生产8000袋,30袋/箱,销售给烟台浩源食品有限公司2箱,销售给哈尔滨市道外区众鑫食品批发部264箱,当事人成品库内留样区存放有15袋作为留样。当事人已将销售给哈尔滨市道外区众鑫食品批发部的264箱(7920袋)“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生产日期:2021-05-25、规格型号:90克/袋)全部召回,并存放在当事人不合格产品区。
该批次“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售价为51元/箱,货值金额为13566元。该批次“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成本为1.5元/袋,利润为0.2元/袋,当事人经营该批次“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的总利润为1560元。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面包的销售单据。
当事人生产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使用的原料系从合法厂家购进,进货时索要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我局对当事人留样区存放的涉案批次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留样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结果为合格。当事人能够落实生产过程控制、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进货查验记录等要求,产品储存环境良好。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程度,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由于高温潮湿等储存环境不合规导致油脂氧化。涉案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标识的贮存方法为“请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关直射”,我局委托对涉案批次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的留样进行抽检,过氧化值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生产日期:2021-05-25、规格型号:90克/袋)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的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哈斯乳酸菌风味面包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