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黑芝麻、哈尔滨风味红肠等核查处置情况通告,涉及康平县福隆五谷杂粮商店、康平县康平镇大东方新奇购享副食商店。
1、康平县福隆五谷杂粮商店经营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酸价(以脂肪计mg/g)标准指标≤3,实测值7.3。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5009.229-2016(第二法)。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现场检查及调查,企业共购进该食品10公斤,货值160元。已销售10公斤。企业已进行整改,并对该企业进行了责令整改和警告的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此次不合格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储运不当造成该食品不合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了整改措施。
2、康平县康平镇大东方新奇购享副食商店经营的哈尔滨风味红肠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菌落总数CFU/g,标准指标n=5,c=2,m=10000,M =100000,实测值630000/820000/1000000/ 980000/890000。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4789.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判定依据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现场检查及调查,该企业共购进计1.8公斤, 货值64元。已销售共计1.8公斤。企业已进行整改,并对该企业进行了责令整改和警告的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康平县康平镇大东方新奇购享副食商店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能够如实说明商品的来源,且对于产品不合格项目的情况并不清楚。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了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