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6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7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1期)涉及徐州市7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铜山区小魏豆制品店经营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黄豆芽,抽样单编号:GC21320000342930027,购进日期:2021-05-14。经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检验发现,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铜山区小魏豆制品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货值30元,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应该是生产过程违规添加。依照规定,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5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新沂市品尚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原味花生(裹衣花生)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原味花生(裹衣花生),抽样单编号:GC21320000280331115,生产日期:2021-03-03,规格型号:228克/瓶。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新沂市品尚多商贸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4瓶,共计5.47公斤,货值276元,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应该是生产环节造成的。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规定给予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徐州进盛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法瓜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古法瓜子,抽样单编号:SC21320000272636202,生产日期:2020-12-10。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淮海国际港务区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徐州进盛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0箱,共计200公斤,货值4400元,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储运不当。依照规定,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淮海国际港务区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400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徐州麦香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拉丝夹心面包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拉丝夹心面包,抽样单编号:GC21320000281430843,生产日期:2021-05-14,规格型号:非定量包装。经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徐州麦香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60箱,共计650公斤,货值9100元,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该公司曾多次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被行政处罚,依照规定,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五、徐州市铜山区柳新供销合作社经营的手剥黄金葵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手剥黄金葵,抽样单编号:SC21320000296735142,生产日期:2021-01-21,规格型号:500 克/袋。经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淮海国际港务区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徐州市铜山区柳新供销合作社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5袋,共计7.5公斤,货值148.5元,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应该是生产环节造成的。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淮海国际港务区分局依据规定给予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六、徐州利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全麦吐司面包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无蔗糖全麦吐司面包,抽样单编号:GC21320000281430990,生产日期:2021-05-12,规格型号:非定量包装。经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徐州利兴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箱,共计75公斤,货值960元,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引起质量不稳定。依照规定,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新沂市鲜谊多百货店经营的卤鸡腿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卤鸡腿,抽样单编号:PJ21000000009830438,生产日期:2021-05-16,规格型号:95 克/包。经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新沂市鲜谊多百货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0包,共计4.75公斤,货值250元,已销售49包,库存1包。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生产环节造成的。依据规定,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库存不合格产品1包,没收违法所得49元,罚款1751元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