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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9号)

2021-10-29 17:34: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9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9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6期、第7期),涉及13家经营单位19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波市鄞州首南昆堂点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首南昆堂点心店经营的手工面,抽检项目中抽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636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手工面进货7.5公斤,销售7.5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宁波市鄞州邱隘阳仔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邱隘阳仔餐厅经营的牛肉和猪肉抽检项目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202114986和20211498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猪肉进货4.45公斤,牛肉进货2.65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将当事人涉嫌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犯罪线索向公安部门进行了通报,将当事人供货商涉嫌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违法线索向注册地相关部门进行了移送。

三、宁波市鄞州中河阿欢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中河阿欢饭店经营的青菜,抽检项目中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经营的牛蛙(活)抽检项目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5173和SPJ202105174和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青菜进货5公斤,牛蛙进货10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对当事人涉嫌犯罪案件线索本局已通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四、宁波市鄞州中河兰华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中河兰华饭店经营的牛蛙(活),抽检项目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516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牛蛙(活)进货10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宁波市鄞州在水一方宾馆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在水一方宾馆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抽检项目中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523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韭菜进货3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对当事人涉嫌犯罪案件线索本局已通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六、宁波市鄞州中河纪联食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中河纪联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韭菜,抽检项目中,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5759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韭菜进货2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依法对当事人涉嫌犯罪案件线索通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七、宁波市鄞州中河海斌快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中河海斌快餐店经营的牛蛙,抽检项目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586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牛蛙进货10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宁波市鄞州中河黄琴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中河黄琴小吃店经营的腊肠,抽检项目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 制品》要求;经营的韭菜,抽检项目中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5836、SPJ20210583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腊肠进货5公斤,韭菜进货1.04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宁波麻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麻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抽检项目中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经营的小黄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PJ202106017 、SPJ20210602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韭菜进货共1千克,抽样0.96千克,剩余0.04千克由于数量过少,当事人已自行丢弃处理。小黄鱼进货1千克,抽样0.94千克,剩余0.06千克由于数量过少,当事人已自行丢弃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十、宁波史家阿嫂食品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史家阿嫂食品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经营的大阿嫂晒露(酿造酱油),抽检项目中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7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6769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共有24瓶,10瓶被作为抽检样品(查询抽样是否10瓶),其余14瓶被我局依法进行了扣押。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十一、宁波市鄞州潘火多乐食品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潘火多乐食品店经营的欧式蛋糕(烘烤类糕点),抽检项目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7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698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共进货4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十二、宁波市鄞州下应博韩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下应博韩水果店经营的进口香蕉,抽检项目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7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710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共进货13.5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通报公安机关。

十三、宁波鄞州明楼旺满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鄞州明楼旺满水果店经营的B级–进口香蕉,抽检项目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7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0710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共进货9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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