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1年宁波市镇海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1年第12期)》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波市镇海区蛟川陈记包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陈记包子店销售的银耳羹(生产厂家:福建原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3-06),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正明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企业处置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28日向宁波市镇海区蛟川陈记包子店送达了编号为F2105110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共购进银耳羹30罐,已销售30罐,库存0罐,召回0罐(其中8罐用于抽检,故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宁波宁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宁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使用的鸡蛋,恩诺沙星,地美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正明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企业处置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25日向宁波宁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F21060019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共购进鸡蛋720枚,已使用720枚,库存0枚,召回0枚(其中30枚用于抽检,故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