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任务来源:国抽不合格;产品名称:木瓜丝(酱腌菜)(生产日期:2020-08-04,规格:480ml/瓶);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生产企业:海南椰林炊烟食品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8日启动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送达检验报告;二是现场调查;三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经查,当事人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木瓜丝(酱腌菜)”450瓶(30件、15瓶/件),其中25件销售给了海南鑫湘沅实业有限公司,其后召回不合格产340瓶,余下的68瓶在仓库内尚未销售(其他的7瓶已用于出厂检验)。当事人生产上述不合格产品“木瓜丝(酱腌菜)”货值金额3987元,违法所得70元。
(二)产品控制情况
该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不合格食品主动进行召回,发布召回公告。不合格产品共召回340瓶,召回的和库存的产品企业已做无害化销毁处理,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整改。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合格“木瓜丝(酱腌菜)”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5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7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507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此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达标的原因是当事人第一次生产的“木瓜丝(酱腌菜)”,由于当事人的“木瓜丝(酱腌菜)”配方不完善导致的,当事人已组织人员更改木瓜丝配方,且由于经济原因无计划再生产该“木瓜丝(酱腌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