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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2020-12-03 23:13: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2020年,临汾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加强广告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为警示和教育广告市场主体、震慑违法广告行为、推动广告行业自律,现将今年查办的十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予以公布。

1.林清山为“临汾仁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2019年5月,当事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同“临汾仁和中西医结合医院”签订广告代理合同,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广告中利用广告代言人做证明,违反《广告法》第16条规定。2020年3月,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

2.霍州市银河艺术培训学校发布互联网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2020年7月,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广告中含有“霍州市银河艺术培训学校是经霍州市教科局批准,我市建校最早、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艺术培训学校”等内容,使用绝对化用语,并无法证明广告内容真实性,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2020年8月,霍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3.浮山县德义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2020年3月,当事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宣传广告“该店出单者保证全县最低价”等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2020年3月,浮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元。

4.临汾富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2020年1月,当事人在阿里诚信通商铺产品宣传网页上,使用“行业领先陶瓷砂五金工件喷砂清理除油污用B40产品”的宣传内容,属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互联网广告,其使用的“行业领先”广告语贬低了同行业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违反《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2020年2月,浮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00元。

5.汾西京淘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2020年5月,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售卖小米,广告词中含有:“小米能促消化,防治消化不良”等疾病治疗功能内容,并配有宣传图片,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2020年7月,汾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6.汾西县乐农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2020年8月,当事人通过手机APP微店销售纯黑苦荞麦片,广告中含有:“抗衰老,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预防血管疾病功效”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2020年9月,汾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万元。

7.山西鲲鹏环保科技能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2019年9月,当事人在阿里巴巴平台上开始经营酒店污水处理一体化MBR膜生物反应器,产品工艺说明中使用“最为广泛”引用语。引用语未表明出处,容易使他人误认为该引用语是对其产品独特性能的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20年5月,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

8.霍州志新口腔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2020年7月,当事人在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志新口腔进口磁伸缩牙周治疗仪等先进设备,使用国际最新消毒设备,…”的广告内容。当事人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六条。2020年9月,霍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860元。

9.洪洞县新云飞广告有限公司无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广告案。2020年7月,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当事人无法提供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相关资料,违反了《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2020年8月,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

10.侯马市桃花农资经销店发布违法广告案。2020年3月,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桃花岛园艺”发布广告,广告中对其所售卖的水果玉米种子含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等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2020年5月,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160元。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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