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流通环节2020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2期),涉及福州西门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糖味葵花籽。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焦糖味葵花籽,生产日期:2020.4.1,规格:/,商标:福正旺,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的违法行为,并做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召回的65箱焦糖味葵花籽(生产日期:2020.4.1,规格:5kg,商标:福正旺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70元;4、罚款人民币5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生产者整改情况。经原因排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存储仓库温度不稳定。该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增设排气扇,加强存储仓库的温度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