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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0-10-13 20:34: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10月12日,浙江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5期)。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5期) 

2020年浙江温州餐饮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我市多家经营企业,现将本期处置完毕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温州食卜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红豆薏米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食卜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红豆薏米粉,生产的批号(生产日期)为2020-06-07,经浙江省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霉菌”项目不符合标准。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温州食卜力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法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0日作出编号为“温市监处字〔2020〕33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60元,并处以罚款50000元。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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