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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4年第11期)

2024-11-29 16:10:06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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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产品

(一)医用防护口罩1批:标示为河南新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密合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批:标示为广东名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通气阻力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医用外科口罩1批:标示为广东名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压力差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医用外科口罩1批:标示为山东京佳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压力差(△p)不符合标准规定。

以上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产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召回、自查、分析原因、风险评估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

不符合规定产品名单.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不符合规定产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受检单位

生产单位

型号规格

产品编号/批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

规定项

备注

1

医用防护口罩

马鞍山市存和大药房有限公司

河南新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8cm×15.5cm 无菌折叠耳挂式

批号:22100849

马鞍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密合性

生产企业否认

2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蚌埠市龙子湖区爱心大药房

广东名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耳挂式(非无菌)17.5cm×9.5cm

批号:20220701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通气阻力


3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亳州市和顺祥大药房有限公司

广东名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耳挂式(无菌)17.5cm×9.5cm(允差不超±5%)  

批号:20220705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通气阻力


4

医用外科口罩

全椒县董婉青大药房有限公司

广东名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耳挂式(非无菌)17.5cm×9.5cm(允差不超±5%)  

批号:20220902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压力差


5

医用外科口罩

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

山东京佳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耳挂式平面形17.5×9.5cm

批号:2023051106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压力差(△p)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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