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督导新绛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24-10-18 23:29: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营造放心消费环境,10月15日,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对新绛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12315投诉举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开展座谈会议。

座谈会上,督导组听取了新绛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近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及12315投诉举报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的汇报。通过翻阅资料、查看台账,交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了解新绛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会后,督导组先后对新绛县游泳馆、岚睿健身房、海泉超市、绛州百货等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对经营主体公开承诺、预付卡办理、格式合同、线下无理由退货情况以及消费维权站投诉处理进行了规范性指导。同时,对经营主体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不公平格式条款指引清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创造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环境。

督导组要求,要持续加强对消费市场的动态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掌握消费热点和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高投诉处理的时效性和质量,确保每一个投诉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完善投诉举报回访制度,及时了解消费者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不断改进工作;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向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引导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来源:运城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比亚迪车主注意了!60台新车抽奖福 ...

  • 电去哪了?一汽丰田皇冠陆放多个车主 ...

  • 仰望U9全国陆续交付,与用户一同迈 ...

  • 探店上汽大众帕萨特Pro:机械素质 ...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