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电梯使用管理环节违法典型案例

2024-09-24 13:52:13 北京市场监管

2024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电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电梯使用管理环节违法典型案例,现将部分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案

2024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

2024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单位使用定期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北京隆源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案

2024年5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隆源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

2024年8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单位使用定期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林州京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案

2024年7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林州京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使用的电梯未经定期检验。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

2024年9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单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合规指引》要求,夯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请各相关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提升守法合规意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店上汽大众帕萨特Pro:机械素质 ...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