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消费者丁女士近些年持续在某连锁药房购置药品,按该药房规则,当天消费金额可转化成积分,后期积分可进行礼品兑换,同时参与该店付费活动,可以获得几张消费券。直至近日,丁女士前往该店消费时,被店员告知其账户的消费券已全部过期,无法抵扣药费。丁女士突然之间有种被骗的感觉,因为从来没有人告诉她消费券会过期,遂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求助,要求正常抵扣。
接诉后,安徽省凤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商家解释:“消费券是有使用期限,通过微信小程序可以查询,券上标注使用期限”。消费者一头雾水并表示:“压根不知道有小程序,更别说留意到使用期限,商家有意欺瞒、不讲诚信,以后再也不会到这里消费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眼看调解陷入僵局,该所工作人员通过操作丁女士手机,证实其并未有关注该连锁药房小程序。尽管在商家提供的小程序端可以查看消费券的使用限制,但无法证明当时店员向丁女士告知使用限制事宜。后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愿意按照消费券规则正常抵扣当天药费,丁女士对此表示满意。(胡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