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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打击销售假酒行为,守护健康市场秩序

2024-09-20 13:37:09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

正是因品牌白酒价格高、利润大的特点,一些为牟取暴利的商家就选择用假冒白酒冒充正品白酒进行销售来获取不当利益,所以因销售假冒白酒被处罚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

案情介绍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其在上城辖区某食品经销部购买的2箱“五粮液”白酒涉嫌为假冒产品。为查明情况,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五粮液”商标权利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该食品经销部销售的“五粮液”白酒进行鉴定。经鉴定,涉案2箱“五粮液”白酒确为假冒“五粮液”知识产权的产品。执法人员认为,该食品经销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经过进一步调查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食品经营部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第六十条第二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案件提醒

销售假冒白酒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面临行政处罚,如果情形严重的话,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经营者:市场秩序不容扰乱,合法经营才是根本;同时,也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要尽量选择大型商超或者专营店等证照资质齐全的主体,购买后要保存好相关凭据,如遇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

下一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打击危害消费者利益案件,进一步净化营商环境,创造守护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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