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曝光2起民生领域计量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4-09-12 10:52: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人民群众身边“关键小事”,治理市场监管领域“顽症”,持续开展打击民生领域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计量违法案件,震慑计量违法经营者。近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起民生领域计量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1.来宾市兴宾区某副食经营部使用破坏准确度的计量器具案

image.png

执法人员在查办某副食经营部使用破坏准确度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5月29日,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来宾市兴宾区某副食经营部使用的1台电子计价秤,执法人员将2kg砝码放于当事人的电子计价秤上,按功能键“单价1”“单价2”“单价3”等,重量显示为不同重量及结算费用,该电子计价秤经来宾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检定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使用破坏准确度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计量法》第十六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1台电子计价秤,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2.来宾市某木业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检定封缄的计量器具案

image.png

执法人员查办某木业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检定封缄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1月24日,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高槐村民委来宾市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1台电子汽车衡数字式称重显示器上无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接线盒上缺失一个检定封缄。经来宾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的工作人员现场检定,该电子汽车衡检定结论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检定封缄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使用的电子汽车衡1台,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800元的行政处罚。

“计量器具准确与否,事关民生安全发展,我们采取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社会曝光等工作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计量违法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鲁臻 廖胜华)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集美家居:“券”到位了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