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相关生产、经营主体:
2024年中秋节临近,为保障中秋节期间月饼市场价格稳定,遏制“天价”月饼和过度包装等现象,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倡议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等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标准及文件规定,切实履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二、自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限,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出现低价高结、虚假折扣、误导性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生产、销售月饼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及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不追求过度豪华包装,不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作为月饼包装材料,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四、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销售月饼等节日商品时,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自本提醒倡议书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应全面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和包装行为。对经提醒倡议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月饼市场价格和包装行为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12345 1231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