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便民>>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消费警示

2024-03-14 15:21: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有效规避网络购物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选购、理性消费。

选择平台要谨慎:网络购物时,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等级高、消费者评价好的购物平台和网店,认真核查其公示的证照信息,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更不能轻信和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理性看待各类促销活动,不轻信“特价”“清仓价”等促销信息。

选择预售要谨慎:正规的网络预售,既能让消费者享受更大的优惠,又能让商家合理安排产能和物流,实现双赢。但有少数商家会钻预售的空子,利用虚假发货、延迟发货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议消费者要学会事前取证,留意所购商品的具体发货时间,出现问题及时与卖家或平台客服交流解决。

支付定金要谨慎:提醒消费者在面对满抵、满减、降价、打折、秒杀等网络促销活动时,提前详细了解活动规则和定金使用规则,看清定金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等,理性下单。关于定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消费者主动放弃购买,卖家一般不予退还。付款时选择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不要轻易相信商家以任何理由要求的直接转账或扫描不明二维码等方式付款。

直播购物要谨慎:建议消费者在观看直播时,不要只出于对主播个人的喜欢和信任而盲目消费,下单前应充分了解主播推荐商品的来历、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真实信息,不要被直播间“价格低廉”“秒杀”或“数量有限”等宣传氛围所蒙蔽,盲目冲动消费。确实产生交易事后反悔的,可以在卖家发货前及时申请退货退款。

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还可拨打卖家所在地12345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雪域“红宝石”助力高原乡村振兴

  • 1~2月福建省汽车出口势头强劲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眼镜 ...

  •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双星村实现水稻育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