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1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相对人名称 | 相对人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单位 |
奉第 2120242200号 | 上海蓝湾沐浴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罚款 |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 | 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四)项,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 | 上海蓝湾沐浴有限公司 | 法人 | 2024/1/11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第 2220244200号 | 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警告 | 发生医疗事故 |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 | 法人 | 2024/1/11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