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芜市监市罚〔2024〕2-2号 |
涉嫌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
南陵科扬电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91340223MA8P60UH7U |
庄志夕 |
2023年9月1日,南陵科扬电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分体挂壁式空调器(规格型号:整机型号KFRd-36GWE,样品内机KFRd-36GE,样品外机KFR-36W 220V~50Hz R22;生产日期:室内机2023.06.29,室外机2023.07.08)在国家监督抽查中不合格。2023年10月31日,市局将线索移交支队。因案情复杂,延长线索核查期限15个工作日。经核实,该公司对不合格报告无异议,不需要复检。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 1.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2.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主动履行 三年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 | 正常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