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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网络经营合规提示

2024-01-29 10:23: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护航节日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和质量安全,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多元化消费需求,营造舒心、放心和暖心的节日氛围,广西梧州市市场监管局现对梧州市涉网经营者作出以下合规提示。

诚信守信经营,不做无底线营销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网售商品来源合法、质好量够、有售后保障。

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开展促销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或者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比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欺骗消费者。

不冒用他人商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梧州六堡茶”“梧州龟苓膏”“藤县粉葛”等为梧州市地理标志,未经核准不得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和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宣传酒后驾驶交通工具。普通食品不得宣传保健、治疗功能。六堡茶销售谨慎使用“祛湿”“养胃”“瘦身”“降脂”等保健、治疗疾病类字词进行宣传。探店视频中附有商品销售链接的,需在视频中标注“广告”字样。

餐饮商家通过网络销售现制现售盆菜、扣肉等外卖菜品的,应按照《DB4501T 0006-2023 网络订餐配送操作规范》配送,推行外卖食安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外卖菜品不能按照预包装食品进行销售;通过平台售卖的团购套餐需清楚标明使用时间或不可使用时段,如使用预制菜的也需标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餐饮商家应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网络点餐明示食品重量”等做法,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和制止餐饮浪费。

通过网络接受住宿预订的酒店类商家,需保证线上订单的履行能力,不得出现无故拒绝线上订单入住、擅自提价、单方面改变已订房型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

年货商品提倡简洁包装,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

禁止通过网络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制品、含金箔类食品、电子烟及制品等禁止销售类商品。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车辆及配件、儿童用品(玩具)等16大类商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商品,无CCC认证标识的禁止销售。

不得通过“霸王条款”“屏蔽差评”等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供稿:广西梧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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