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公布2023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3-12-25 12:27:34 高明市场监管

2023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打击假冒工作,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高明区市场经济秩序。现公布相关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公司销售侵犯“Wilson”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篮球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6日,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购进刻印有“Wilson”标识的篮球37个,货值共3885元,并通过淘 宝平台销售了14个。上述篮球刻印的“Wilson”标识与权利人威尔逊运动用品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Wilson”相同,且涉案篮球经威尔逊运动用品公司的有权代理人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鉴定为侵权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已构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违法行为,且当事人销售上述涉案篮球的数量较少,其违法情节属于轻微,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另,当事人已停止经营涉案篮球,纠正了违法行为。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没收涉案篮球23个;罚款人民币5000元。

典型意义

当事人经营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的篮球,并通过线上淘 宝平台的方式进行销售。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淘 宝商家店铺的信息,结合权利人提供的线索进行研判分析,锁定了当事人的涉案地点。通过该案件的查处,有效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起警示性作用,避免侵权物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案例二

某公司销售侵犯“LESSO 联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螺纹弯头

案情简介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杨和市场监管所根据投诉,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货架处发现4款规格型号共计86个内螺纹弯头印有“LESSO 联塑”标识。经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受委托人现场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上述商品属于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外销售的商品数量较少,社会危害性较小。杨和镇政府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从轻行政处罚:没收涉案的内螺纹弯头共86个,予以罚款2000元。

典型意义

该案件涉及的是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经营的内螺纹弯头中含有他人的注册商标,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杨和市场监管所结合权利人提供的线索进行研判分析,组织权利人现场出具鉴定报告,有效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合法权利,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案例三

某公司销售侵犯“SMC”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案情简介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荷城市场监管所根据举报,在当事人仓库内检查发现电磁阀、磁性开关等一批产品都标有“SMC”商标。经查明,上述产品是侵犯SMC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货值共27625元,未对外售出,无销售收入。当事人明知所购进的商品为侵权商品,仍在不同时间从不同地方购进,用于公司经营。虽然可提供部分产品的购进合同、购进单据、购进支付记录,但未能提供发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荷城街道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没收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70000元。

典型意义

当事人经营的电磁阀等商品中含有他人的注册商标,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荷城市场监管所组织权利人现场出具鉴定报告,顺利查办该案,有效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和激励创新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案例四

某店销售侵犯“喜 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奶茶

案情简介

当事人于2023年8月在设计自己店铺招牌时,自行在网上搜索复制、粘贴了喜 茶LOGO图形并使用在其店铺招牌设计稿中,然后交由某广告公司制作成店铺招牌并悬挂使用至案发时止。图形与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图形高度近似。由于当事人仅是在店铺招牌上使用了1个上述图形,并无在其他位置、物品使用,且无法确认哪些顾客是因为上述图形而前往消费的,因此本案的违法经营额无法核定,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认定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更合镇市场监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侵权时间较短,且无法核定违法经营额,没有违法所得,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态度良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等因素,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销毁招牌上的图形,并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处罚内容如下:罚款500元。

典型意义

当事人擅自在店铺照片上使用“喜 茶”奶茶品牌注册商标图形,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更合镇市场监管所查办此案,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消费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有力地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和群众利益,营造了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以“豪华”定义“豪华” 全新梅赛德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对食用农产品 ...

  • 河南省方城县市场监管局将快检车“开 ...

  • 黑龙江省逊克县大平台雾凇风景区库尔 ...

  • 二连浩特:铁路口岸中欧班列稳步增长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