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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医美公益诉讼调解结案

2023-12-21 14:34:1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谢 旺)近日,经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开庭审理,销售假冒肉毒毒素产品的被告谭某久与原告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消委会”)达成调解协议:谭某久在媒体上刊登公开道歉信,两年内参加4次消费领域的公益活动,每次参与活动的方式和完成效果需经重庆市消委会同意并确认。

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谭某久从非正规渠道购买无中文标识、无药品批准文号的“保妥适”“衡力”等品牌的肉毒毒素产品,销售给重庆梁平、垫江、万州等地的多名消费者,销售金额共计6000元。消费者注射使用后,脸部出现红肿、瘙痒等不良反应。公安机关认定上述涉案肉毒毒素产品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假药”。

2022年7月28日,谭某久主动向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投案。2023年3月29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谭某久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民事责任方面,重庆市消委会认为,药品安全问题是重大的民生和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及社会和谐稳定,谭某久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非正规渠道购买假冒的肉毒毒素产品,销售给多名消费者注射使用。谭某久的非法行为损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6月12日,重庆市消委会在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的支持下,提起该市首例医疗美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有关专家认为,重庆市消委会通过发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追责功能,加大侵权人违法成本,对净化医疗美容领域消费环境、维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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