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满100即可参与抽奖”
“消费满200送抱枕一对”
……
很多商家都以有奖销售作为招揽顾客的手段之一
那么,您知道有奖销售都有哪些“雷区”吗?
今天就来说说“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的三个违法故事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未标注有奖销售截止时间、开奖时间和兑奖时间
A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推出“有奖互动”活动:在下方评论区留言,点赞数最高的前十条评论,将获得限定红包。
执法机关认定:当事人在该推文中未标明统计截止时间、开奖时间和兑奖时间等内容,也未通过其他渠道对该有奖互动活动情况进行说明。
处罚结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典型案例二:有奖销售活动期限、奖品型号颜色等不明确
B公司在有奖销售前,发布数条宣传信息,如:“924欢聚日,活动单笔订单实付前5名送iphone11”等,并在网店首页对外公示宣传图片:“0-1点赢iphone11,9月24日0点开抢,立即加购”。活动期间,B公司数次变化图片内容,如:“9-11点单笔实付前5名赠iphone11”“20-24点单笔实付前5名赠iphone11”等内容。
执法机关认定:当事人有奖销售的活动期限、奖品型号颜色等不明确,不同颜色型号价格不等,易误导消费者。
处罚结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
典型案例三:奖品数量、各奖项中奖概率、奖品价格没有明确公布
C公司开展抽奖活动,页面显示活动时间:4月21日-4月25日;活动奖项设有“一等奖:280元果汁卡,二等奖:果汁一杯,三等奖:牛油果公仔钥匙扣”。
执法机关认定:当事人对奖品数量或者各奖项中奖概率、奖品价格等信息没有明确公布。至案发,奖品已发放落实完毕。
处罚结果:罚款伍万元整。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温馨提示:
1、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2、如果是在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那么商家对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要随时进行公示;
3、奖品为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形式的,应当公布兑换规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以及其他限制性条件等详细内容;需要向其他经营者兑换的,应当公布其他经营者的名称、兑换地点或者兑换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