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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退货or无理由退货?别再傻傻分不清楚!

2023-12-06 17:14:15 江苏省消保委

“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滋滋滋滋……”大无语,刚入手的耳机怎么就出现异响、电流声呢?

来自广州的消费者张琦(化名)正为此苦恼不已,其新买的某品牌耳机在使用不久后出现电流声、爆音、异响等问题,随即申请退货退款,但该品牌官方以商品已经拆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规定,拒绝了张琦的申请。

据了解,张琦曾向官方客服反映耳机存在电流声等问题,但客服表示有专员反馈其耳机没有性能问题,检测正常。不过,张琦并不接受此种说法,认为官方售后并没有仔细检验耳机的性能问题。“快递员说当时他们(该品牌工作人员)打开包裹看见拆封就直接拒收了,他们就拍了封条拆开的照片,专员都没测试怎么知道耳机没问题。”

张琦提供的寄件信息显示:“快件派送不成功,原因是收方客户拒收快件”。一般情况下,售后维修中心检测电子产品的性能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么商家在选择拒收消费者寄送的耳机前,是否有充分的时间核验产品问题?(案例来源:消费者报道)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线上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赋予的法定网购后悔权,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因信息获取不对称而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该权利的行使不以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为前提,即线上七天无理由退货具有“无因性”。本案中,消费者因耳机存在异响、电流声怀疑为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实则是有理由退货行为,商家应对收到的耳机进行性能质量方面的核验检测,若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则属于法定“三包”范畴,为后合同义务,应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之规定,对耳机商品进行退换。商家以耳机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退货,实则是模糊了“三包”有理由退货和无理由退货的界限,为消费者行使退货权设置了不合理的门槛。

现阶段,关于耳机拆封后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争议甚嚣尘上。最高法《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消费者为了查验商品需要而进行包装拆除,在不影响商品完好性和二次销售的基础上,商家应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

虽然法律赋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但实际情况复杂多变,商家执行情况参差不齐。望各电商平台及品牌商家诚信经营,依法制定并执行相应的退换服务举措,不要模糊“三包”有理由退货和无理由退货的界限,对于确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要严格履行“三包”义务,保证消费者退货的权利,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售后无忧。

消费者也应强化契约意识,通过阅读商家店铺提示告知、对于二次销售的产品谨慎拆封等规避退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推诿扯皮,正确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利,做依法维权、有责任心的消费者。

作者:拉蒂(江苏省消保委)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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