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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京昌市监处罚〔2023〕1332号)

2023-11-23 17:20: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村王桂君商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133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133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村王桂君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MA00P00X36
工商注册号11011460067185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王桂君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经核实,2023年4月1日,当事人销售的勇闯天涯雪花啤酒(罐装),生产日期:2022年1月18号,保质期:360天,在销售时已过期。共销售1瓶,售价6元/瓶。违法所得共计6元整。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6元;
罚款金额(万元)0.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21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2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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