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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金樽致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22 16:50: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金樽致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52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5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金樽致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4G0GBXK
工商注册号11010603202692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刘佳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当事人为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当事人设置了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的应急广播但不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
处罚依据《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餐饮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四)未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或者不能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20
处罚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1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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