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鲜绿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52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市监处罚〔2023〕52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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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鲜绿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EEG62P |
工商注册号 | 110105023456520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新英 | |
违法行为类型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 | |
违法事实 |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考虑,当事人总经理钟XX与安徽合荣认证咨询有限公司王静静商讨办理认证证书事宜。2023年2月8日,当事人与安徽合荣认证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行业及国家标准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20230208〕),约定购买认证证书事宜。合同签订当日,当事人收到王静静发送的拟购买认证证书电子版。确认后,当事人于2023年2月10日通过公司账户转账8000元给安徽合荣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了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开展认证活动机构中联国际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颁发的无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93197123026618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93197123026617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93197123026617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931971230266177)、《HACCP认证证书》(证书号:ZL931971230266176)共5份。 当事人获得上述5份认证证书期间,仅向安徽合荣认证咨询有限公司王静静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王静静、安徽合荣认证咨询有限公司、中联国际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均没有安排人员对当事人开展认证审核活动。 | |
处罚依据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0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2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