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聚彩云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22 10:13: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聚彩云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89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89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聚彩云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7FHD3U6G
工商注册号110106032510214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娄庚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六)项
违法事实经查,2023年8月2日当事人从北京永利菜顺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40斤,购入单价5.5元/斤,共计220元。该批鸡蛋有30斤售出,包括抽检4斤,每斤7元,共收入28元;制作小葱炒鸡蛋20份,每份18元,共收入360元;制作蛋炒饭8份,每份12元,共收入96元。剩余10斤,已销毁。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84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48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17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17
处罚机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0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火锅食 ...

  • 广州车展 | 奥迪Q6e-tron ...

  • 广州车展 | 比亚迪海狮07静态体 ...

  • 广州车展 | 雷克萨斯GX静态体验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排查整治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