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际美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126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昌市监处罚〔2023〕126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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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际美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114L221915763 |
工商注册号 | 110114601150042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熊际美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条第(二)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经查,北京际美美容美发有限公司2022年12月6日购进“唯婷染发膏(红橙紫色)”(国妆特字G20210580,批号:2021050803)15盒,购进价格20元/盒,我局抽检3盒(付费买样,20元/盒),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用掉3盒,剩余9盒。上述货值金额共计300元,违法所得共计0元。当事人未查验上述化妆品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并如实记录产品信息,未建立并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北京际美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涉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经营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195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03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03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