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飞翰台球厅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40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市监处罚〔2023〕540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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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飞翰台球厅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105MA01GKP17W |
工商注册号 | 110105604998344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曾清叶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双发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JYT-0.6)”,经抽样检验,结构、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标志、使用说明书项目不符合GB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准。当事人于2022年5月11日购进“双发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JYT-0.6)”2个,单价11元/个。其中以15元/个出售给抽检机构1个,剩余1个,故货值金额30元,违法所得4元。 当事人销售的“帅威牌减压阀(JYT-0.6-1.2 A9)”,经抽样检验,结构、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标志、使用说明书项目不符合GB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准。当事人于2022年5月11日购进“帅威牌减压阀(JYT-0.6-1.2 A9)”2个,单价20元/个。其中,以30元/个出售给抽检机构1个,剩余1个,故货值金额60元,违法所得10元。 上述两种商品货值金额90元,没收违法所得14元,不足一万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元;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59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03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03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