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绿叶百货店销售不合格的工业产品被处罚

2023-11-07 10:40: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绿叶百货店,该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绿叶百货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4X5U038F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桂综执市监罚罚字346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销售的350mm多功能长叶夹扇产品经检验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5月1日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了5台350mm多功能长叶夹扇,以25元/台的价格分别销售给了抽检单位2台、销售给散客2台,自行销毁1台,没有库存。当事人共产生销售收入100元,扣除进货成本后,获得利润24元,由于该店是统一缴税,单项商品的税款没法单独计算,按产品销售金额计算,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批次350mm多功能长叶夹扇的货值是125元。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的行为,并处以如下一般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4元;二、罚款250元。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一、罚款25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24元。
罚款金额(万元)0.0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2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将筇竹产业作为“ ...

  • 山东省淄博市齐艾健康文化产业园研发 ...

  • 世界文化遗产颐和园秋色正浓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浦头分 ...

  • 巫镇高速通车在即 陕西重庆连起高速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