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绿叶百货店,该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绿叶百货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5MA4X5U038F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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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桂综执市监罚罚字34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销售的350mm多功能长叶夹扇产品经检验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3年5月1日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了5台350mm多功能长叶夹扇,以25元/台的价格分别销售给了抽检单位2台、销售给散客2台,自行销毁1台,没有库存。当事人共产生销售收入100元,扣除进货成本后,获得利润24元,由于该店是统一缴税,单项商品的税款没法单独计算,按产品销售金额计算,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批次350mm多功能长叶夹扇的货值是125元。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的行为,并处以如下一般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4元;二、罚款250元。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一、罚款25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24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2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24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02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