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星美科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星美科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MA7KT26E4A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左*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沥综执市监罚罚字46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 ||||
违法事实 | 佛山市星美科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贰仟圆整(2000)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02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