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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乐茶轩茶叶商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被罚款5000元

2023-11-07 10:38: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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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乐茶轩茶叶商行,该商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乐茶轩茶叶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A4GLBF6B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沥综执市监罚罚字292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乐茶轩茶叶商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2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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