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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朝荣灯饰店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06 17:02: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朝荣灯饰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1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1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朝荣灯饰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3MA016EQ8XY
工商注册号110113604309070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苏海荣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023年5月1日购进吸顶灯(型号:220V50HZ)3个,购进价格110元/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期间,共计销售该型号吸顶灯0个,抽检共计3个,销售价格180元/个,至此全部售出。当事人货值金额540元,违法所得14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70元;没收违法所得:14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2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01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03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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