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标格达精密仪器(广州)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标格达精密仪器(广州)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标格达精密仪器(广州)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标格达精密仪器(广州)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REE5X1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谢建新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增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
违法事实 | 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给予标格达精密仪器(广州)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0.8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01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