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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县:一粮油批发中心销售标签不合格大米被罚款3.38万元

2023-11-03 15:44: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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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十一批)。其中,某粮油批发中心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大米被处罚。

2023年6月29日,酉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501袋待售的预包装大米,仅在外包装上标识“2023-06-26 检验合格”字样,未标识生产商、规格、保质期等强制标示内容。经查:2023年6月25日,当事人从沙洋县某米业有限公司6.05万元价格购进了650袋上述大米,此后,以104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共售出149袋。当事人经营涉案大米的货值金额为6.76万元,违法所得为1.55万元。案发后,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大米符合GB 2761-2017、GB 2762-2017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9月28日,酉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粮油批发中心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大米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5万元,并处罚款3.38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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