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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2023年“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行为的提示

2023-11-03 13:00: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全市2023年“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现作出以下提示: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网络平台经营者要全面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商品和服务信息发布等审查核验义务,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经营活动的检查监控。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及时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不得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网络交易经营者包括利用微信等方式开展网络交易的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严格规范集中促销行为

网络交易经营者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禁止进行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好评返现、违法搭售、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不得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诚信守法经营。

三、严格落实信息公示义务

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依法在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平台经营者要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依规“亮照、亮证、亮规则”,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规范开展经营,如实发布信息,明晰促销规则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采取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含糊标示或者故意淡化标示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网络交易经营者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要保证其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等要求。平台经营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其平台内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人”,有配送服务的,切实保障配送人员的安全,做好平台内经营者和配送人员的安全培训,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

五、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规定

网络餐饮平台经营者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有效防范网络餐饮经营活动中的食品浪费现象。常态化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完善餐品分量信息描述规则,积极提供“小份菜”等点餐选择。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餐饮外卖平台内经营者的勤俭节约意识。

六、严格禁止网售禁限售商品

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加强自查,不得销售或者提供危险化学品、迷药、野生动植物、过度包装商品、专供特供商品、“军”字号商品(食品)、警服、军服及其仿制品、含金银箔粉食品、电子烟、“异宠”等外来物种、文物、彩票以及与各类重大活动相关的“纪念币”“纪念章”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销售或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经营者及时采取禁限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经营者要设立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绿色通道,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及时下架或删除侵权产品链接。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八、加强格式条款规范使用

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优化完善平台服务合同、入驻协议、规则、声明等符合要约条件的格式条款,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九、加强外卖骑手权益保护

网络餐饮平台要进一步完善配送合作商管理制度,及时纠正配送合作商侵害骑手权益行为,优化平台协议规则,合理设定骑手绩效考核规则,完善骑手沟通申诉机制,开通申诉“绿色通道”,畅通客服热线,及时解决骑手问询和申诉。

十、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完善售后服务制度和投诉受理反馈机制,建立并畅通便捷的消费者投诉通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协同配合和工作联动,通过专项监测、行政指导、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教育等方式,强化监测监管,督促指导网络交易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严厉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如发生网购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及时与平台及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平台或经营者所在地12315热线或通过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供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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